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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是由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专门培养高等海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普通高校,为上海市高职高专特色院校建设单位之一、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成立的上海海运学院中专部,2001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教育部同意,上海海运职工大学由成人高校转型为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

  • 院校隶属: 上海市
  • 创建时间: 1986年
  • 学校校训: 励志,求实,勤奋,守纪
  • 学校代码: 43110
  • 学校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sma.edu.cn
  • 联系电话: 021-58317699
  • 英文校名: Shanghai Maritime Academy,SMA

学校简介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专门培养高等海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普通高校,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总公司,教育业务直接由上海市教委领导。学院具有多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于1986年试办航海类高职教育,是上海市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历史长的院校之一。1998年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并报国际海事组织。学院现已发展成为集学历教育、成人教育、船员培训和干部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高职院校。

学院地处上海市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现有可使用校园面积268亩,建筑面积126650㎡。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拥有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室外运动场、室内体育馆、游泳池等;学院有3艘2万吨级远洋教学实习船,并建有海员职业开放实训中心、国际航运公共实训中心、航海技术实训中心、轮机工程管理实训中心、电子电工基础实训中心等。其中,装备有技术达到国际水平的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轮机模拟器、模拟教学船、舵机实训室、GMDSS实训室、LPG模拟实训室,以及UNITOR中挪高级焊接培训中心等。

学院与挪威船东协会联合办学,引进挪威等航海发达国家教育培训理念,在国内首创了航海类订单式“三明治”教育模式,培养面向欧美国际海员劳务市场的高级海员。学院具有包括中国海事局认可的船员适任培训、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等各类培训项目110多项,年培训各类船员近万人次,是目前国内航海院校中船员证书培训规模大、种类全的教育培训机构之一。

学院是中国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航海类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上海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交通部、上海市职学院将充分发挥其高等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之资源优势,竭诚为浦东开发建设服务、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目标服务,为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各类航运高技能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131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占25.6%;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学位)占66  %;教师中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占81.8 % ;具有船长、轮机长等各类双师资质教师达72.1%。

招生简章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校全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浦东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杨浦校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世界路200号

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无限制;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进档后,不设专业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排序进行录取,专业录取时如有同分,按外、数、语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在平行志愿批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放弃。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7500元/年 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 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学期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058231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ma.edu.cn

招生办官网:   www.sma.edu.cn/col/col12026/index.html

咨询电话:021-68768318


十六、其他须知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特色

上海海运学校与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系同一建制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200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4年被重新认定,同年成为“上海市百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单位,2007年通过上海市教委评估,2012年再次通过上海市教委评估。上海海运学校目前开设有船舶水手与机工、物流、电子与信息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等6个专业。

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学院设有培训中心,专门从事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同时又是国内航海院校中船员培训规模最大、培训种类最多的船员教育培训机构之一。培训种类包括中国海事局认可的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以及船员其他培训项目,年培训各类船员逾万人次。目前开设的各类船员适任和合格证培训28项。

历史沿革

1958年,上海海运学院中专部成立。

1961年,交通部决定中专部独立建制,更名为上海海运学校,同年9月被确定为交通部重点中专。

1962年,学校成立了函授部。

1963年,学校函授范围扩大至大连、青岛、武汉等港口城市。

1964年,交通部拨款建设上海浦东源深路校区。

“文革”期间,学院先后以“上海海运局教导队”和“七二一工人大学”校名办学。

1978年,交通部批准成立上海海运职工大学。

1986年,学校试办航海类高职教育。

1996年,上海海运职工大学、上海海运学校、上海海运技工学校合并成立上海海运教育培训中心。

1998年,上海海运党校并入上海海运教育培训中心,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并报国际海事组织。

2000年,上海海运职工大学、上海海运学校和上海海运技工学校由交通部下放到上海市,隶属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教育业务直接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领导。同年,上海海运学校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2001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教育部同意,上海海运职工大学转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启用“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名。同时保留上海海运学校独立建制。

2006年,学院通过上海市教委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0年,学院顺利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培训机构资质现场核验。

2012年,学院被遴选为“上海市八所高职高专特色院校”建设单位之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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