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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2016年2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函〔2016〕31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由兰州女子中专、兰州理工中专、兰州旅游中专、兰州市商业学校、兰州城建学校、兰州市园艺学校、兰州市卫生学校等10所市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整合组建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隶属:
甘肃省
创建时间:
2016年
学校代码:
14594
学校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新区职教园区九龙江街500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lzmvc.edu.cn/
联系电话:
0931-6515061
英文校名:
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七章 收费标准、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
4历史沿革
升格前
升格后

学校简介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东南面,东至辅西路、南接纬十六路、西至山体公园、北接纬二十六路,占地约为27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00.2万平方米。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中,单体面积较大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在校生24737人。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现设置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园林技术、护理等16个高职(专科)专业。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将根据兰州新区产业布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突出办学特色,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改革,充分发挥引领当地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作用;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加快构建产教融合机制,逐步扩大办学规模,计划到2020年全日制在校大专生达到8000人。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1421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普高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中高职衔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59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三条 我校专科招生共有五种招生类型,按时间先后依次为: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含特殊类(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和普通类招生)、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最终招生类型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经教育部核准招生专业并下达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通过学院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在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条件下,若本人服从调剂,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专业;若本人不服从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第二十二条 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成绩由综合评价、笔试、获奖加分三部分构成(详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2年“五年一贯制”转段升学工作实施方案》)。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总分相同时综合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的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分别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考招生,按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综单科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理综单科成绩排序。

第二十五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根据当年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组织实施。录取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详见我校当年《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专用章和院长签名后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学生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信息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执行:

学费:4500元/年·生

住宿费:1100元/年·生

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届时将根据相关文件及批示予以收取。

第三十条 依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以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凡志愿报考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邮政编码:730300

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

微信公众号:gs-lzmvc-dy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931-6515061

二级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财经商贸学院:0931-6515311

城市建设学院:0931-6515266

教育艺术学院:0931-6515227

理工学院:0931-6515337

旅游学院:0931-6515358

农林科技学院:0931-6515159

卫生健康学院:0931-6515203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升格前

兰州市商业学校

1950年兰州市财贸干部学校创建

1963年兰州市财贸干部学校(部分资源)改建为甘肃省商业厅商业干部训练班

1964年兰州市商业学校创建(合署)

1969年兰州市商业学校、甘肃省商业厅商业干部训练班停办

1973年兰州市商业学校复办

1964年兰州财贸干校更名为兰州市商业学校

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1964年兰州市职业中学创建

1970年兰州市职业中学改建为兰州三十中

1980年兰州三十中改建为兰州市职业中学

1990年兰州市职业中学更名为兰州市文科职业学校

1994年兰州市文科职业学校更名为兰州市文科职业中专学校

2000年兰州预备役职业中学并入兰州市文科职业学校

2008年兰州市文科职业中专学校更名为兰州文科中等专业学校

2009年兰州文科中等专业学校更名为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兰州旅游职业学校

1964年兰州市第18中学创建

1987年兰州市第18中学更名为兰州旅游职业高级中学

1991年兰州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更名为兰州旅游职业学校

1994年甘肃省兰州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合署)

兰州市卫生学校

1972年兰州市卫生学校复校

兰州女子中专

1982年兰州女子中专(兰州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

兰州艺术学校创建(合署)

兰州城市建设学校

1984年兰州城市建设学校创建

兰州园艺学校

1958年兰州市农业大学创建

1959年兰州市农业大学改建为兰州市农业技术学校

1984年兰州市农业技术学校更名为兰州市农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兰州市农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更名为兰州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1986年兰州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更名为兰州园艺学校

升格后

2016年兰州女子中专、兰州理工中专、兰州市卫生学校、兰州城市建设学校、兰州园艺学校、兰州市商业学校、兰州旅游职业学校等10所学校合并组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2016年2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同意,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正式获批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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