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7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原西藏自治区农牧学校和西藏自治区综合中专学校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西藏一所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建校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教育厅的关心支持下,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院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办学实力逐步增强,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现有西、北两个校区,一个教学点(教育城),一个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和一个特殊教育基地,总占地面积493.5亩(其中西校区160亩、北校区133亩、开发区B区实训基地177亩,开发区特殊教育基地23.5亩),校舍建筑面积15.12万平方米。学院馆藏纸质图书43.2万余册。学院校内实训教学基地8个(包含实验实训室8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9个。
学院现设有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后勤服务中心、团委7个副县级行政教学群团管理部门。设有宣传统战部(思想政治工作处)、纪检监察室、教学督导室、财务处、科研管理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强基惠民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安全保卫科(维护稳定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图书馆、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直属科级机构。学院设有农业科学技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基础教育部、继续教育部9个二级学院(部)和直属学院的马列教研室。
学院现有党组织42个,其中院党委下设9个党总支和32个党支部(教工党支部25个,学生党支部7个)。学院目前有党员455人(在职教工党员251人,占在职职工的66.23%;离退休党员81人;学生党员44人(占学生总数的0.89%);志愿者党员4人;暂未转出组织关系学生党员75人)。
学院目前开设30个专科专业,涵盖了农林、畜牧、电力、建筑等八大专业类别,其中突破建设特色专业3个(电子商务技术、会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4个(作物生产技术、旅游管理、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畜牧兽医),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园艺技术、市场营销、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自治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汽车检测与维修、旅游管理),中央财政支持服务产业专业2个(计算机网络技术、设施农业与装备)和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个(作物生产技术)。
师资力量
学院有教职工编制380人,目前在编教职工379人(其中少数民族职工161人,占教职工总数42.5%),其中专技岗位315人(专任教师297人,教辅等专业技术人员18人),管理人员46人(其中4人为双肩挑),工勤人员18人。学院专技岗位中,高级职称87人,中级职称114人,初级职称105人,未定级9人,政治辅导员23人;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114人,本科学历230人。符合校级“双师素质”教师条件13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5.7%)。学院先后有3名教师评为国家优秀教师,1名教师评为自治区劳动模范,16名教师评为自治区优秀教师和教学能手,1名教师评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教师评为全区优秀思政教育工作者;获得了1个国家级和1个自治区先进集体。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Tibet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85
第四条 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校区:拉萨市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 邮编850030
北校区:拉萨市夺底路34号 邮编850003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不宜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西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专业受限者将调整专业。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加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中职学校考生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基础考试内容为中职文化基础课程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按职业特点分类,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分点实施。
第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免补专业全部实行免费教育,不收取学费及住宿费;非免补专业,学费28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
第十八条 我院建立了“奖、助、贷、勤、减、免、偿、补、险”九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学院网址:http://www.xzgzy.cn
招生联系电话:0891-6805103
传真:0891-6805103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1—6865692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
邮政编码:850030
简章更新至2020年5月,请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教师累计承担国家、省级和院级科研课题500余项,发表省级以上论文1500余篇。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
西藏自治区综合中专学校
1975年,西藏水电技工学校创建;
1993年,西藏电力学校创建;
1980年,西藏商业干部培训班创建;
1998年,西藏商业干部培训班更名西藏商业学校;
1999年,西藏电力学校、西藏水电技工学校、西藏商业学校合并
组建西藏自治区综合中专学校;
其他学校
1974年,西藏自治区农牧学校创建;
1995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创建;
三校合一
2006年,西藏自治区综合中专学校、西藏自治区农牧学校、西藏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合并升格为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