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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

烟台大学简称烟大,创建于1984年7月,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科技管理先进团队、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平安校园标杆学校、山东省社科先进管理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 院校隶属: 山东省
  • 创建时间: 1984年
  • 学校校训: 守信,求实,好学,力行
  • 学校代码: 11066
  • 学校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ytu.edu.cn
  • 联系电话: 0535-6902653
  • 英文校名: Yantai University
  • 电子邮箱: ytuzsb@ytu.edu.cn

学校简介

烟台大学是几本?自2017年开始,山东高考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招生,烟台大学在山东是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可以说烟台大学是本科大学。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是一所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初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占地面积2100亩,建筑面积101.9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2亿元。目前在烟台开发区已启动建设烟台大学科教园区,规划占地面积1200亩,规划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建有承先图书馆与逸夫图书馆,总面积4.23万平方米,现有馆藏印刷型图书210余万册,报刊合订本27万余册,电子期刊2万余种,中外文数据库近百个。学校建有5000平方米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千米文化艺术长廊,孺子牛、八景园、三元湖、烟雨亭、钟楼、“升腾”雕塑等标志性文化景点遍布校园。

学校现设22个学院(部),65个研究院所,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9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管、教、艺10个学科门类。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2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46人,具有博士学位者867人,占专任教师的50%。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兼职院士13人,长江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9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4人,省教学名师9人,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省智库高端人才首席专家1人,齐鲁文化英才2人,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5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4人,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11066。

第四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第五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5-6901747)。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2022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

1.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2.轮机工程、航海技术等航海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要求

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余省份计划均只招收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文件中海船船员体检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3.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4.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在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对招生项目的要求。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环境设计专业

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7.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专业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8.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9.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

10.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和种类: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64005

E_mail:ytuzsb@ytu.edu.cn

网址:https://bkzs.ytu.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现有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获批山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4个,其中,山东省高校示范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法学进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B类学科和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20%,数学进入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400。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工程学先后进入ESI全球前1%。

文化传统

校徽

校徽中的“烟台大学”校名,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写。“Y”与“D”代表“烟大”。“Y”既像一本翻开的书,又像一只乘风而起、展翅飞翔的海燕;“D”既像一本厚重的字典,又像是大海上破浪远航的满满风帆。两层海浪的托举,既代表北大、清华两所名校的援建,又代表烟威人民的无私襄助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海浪下“1984”是烟台大学的建校时间。圆形的外框如一轮朝阳,冉冉升起。

整个校徽就是一幅壮阔的“乘风破浪图”:清晨的海边,碧海蓝天之间,乘风展翅的海燕腾空而起,飞出朝阳;破浪远航的满满风帆驶向未来。这也体现了烟台大学以及烟大人,从建校之始一直秉承和坚持的锐意改革、思想开放、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气质与精神。

校训

守信 求实 好学 力行

重诚信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也是为人立身之本;求真务实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光荣传统,也是事业成功的保证。该校训强调崇尚诚信,注重实效,追求真理,开拓创新,以好学的精神求智,以力行的精神履践仁道。子曰:“好学近乎智,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将此作为修身的根本,持志力行,勤勉进取,以求达到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诚信求实畅行天下的理想人生境界。

历史沿革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直接援建、烟台威海人民共同集资创办的大学。

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形成了长期援建机制。

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

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

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2018年,“药学”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

2020年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3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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